办理房产公证及所需资料如下:当事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户口本、房产证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审查后通知当事人填写《房产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产公证书。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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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被继承财产的产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及相关亲属关系证明;
5、公证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在房地产赠与公证中,一般所需材料如下:
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2、赠与财产为共同财产的,共有人作为共同赠与人亲自向公证处申请,或者签署同意赠与的声明;
3、赠与财产的产权证明;
4、赠与协议;
5、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的表述,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6、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要哪些
日期:2023-11-20 律师:15555555523(123中8个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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