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需要包含哪些内容?有哪些法律规定需要遵守?


一、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离婚协议书中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子女抚养和教育;
(4)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丈夫家暴妻子怎么离婚
1、丈夫家暴可以当事人协议离婚,受害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协议离婚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签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经法院审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载明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关于不与子女生活的一方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及另一方的协助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二款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离婚协议书应包括的内容有: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
3、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
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5、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载明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